公司股東資格喪失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 1.股權轉讓 股東將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權合法轉讓給他人,轉讓完成后,原股東喪失股東資格。若轉讓部分股權,原股東仍保留部分股東資格,但持股比例發(fā)生變化。 2.股東失權 根據(jù)《公司法》規(guī)定,股東未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經(jīng)公司催繳后在寬限期內仍未繳納,公司董事會可發(fā)出失權通知。若股東未繳納的出資占其全部股權,將喪失股東資格;若僅部分未繳納,則喪失相應部分的股權。 3.公司除名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出資義務或抽逃全部出資,經(jīng)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改正,公司可通過股東會決議將其除名,導致股東資格喪失。除名決議需符合法定程序,且擬被除名的股東不享有表決權。 4.公司終止或解散 公司因章程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股東會決議解散、破產等原因終止,股東資格隨之消滅。此時,股東將根據(jù)公司清算結果分配剩余財產。 5.因違法被剝奪股權 若股東使用違法犯罪所得出資取得股權,司法機關可依法追繳,導致股東喪失資格。例如,國家工作人員違法成為公司干股股東,其股權可能被強制收回。 6.自然人股東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 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繼承股東資格(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規(guī)定)。若股東喪失行為能力且無法履行股東義務,公司可通過法律程序對其股權進行處置,但不直接導致股東資格喪失。 7.股權回購 公司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或公司章程,回購股東的股權,股東因此喪失股東資格。例如,公司連續(xù)五年不分配利潤但盈利、合并分立等情形下,異議股東可要求公司回購其股權。 8.冒名股東資格撤銷 若股東資格是通過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經(jīng)登記機關調查認定冒名登記成立的,可依法撤銷該股東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