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標申請中,同音不同字(即發(fā)音相同但字形、含義不同的商標)是否構成近似商標,是一個需要綜合判斷的問題,不能一概而論。核心標準是:是否容易導致相關公眾對商品或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或誤認。 以下是根據中國《商標審查審理指南》及相關實踐的分析: 1. 核心判斷標準:混淆可能性 商標近似的根本目的是防止消費者混淆商品或服務的來源。因此,發(fā)音相同只是判斷的一個因素,最終要看整體視覺效果、呼叫(發(fā)音)、含義三方面綜合判斷,并結合指定使用的商品/服務是否相同或類似。 關鍵在于: 兩個商標在市場上同時使用時,消費者(特別是相關公眾)是否可能僅僅因為讀音相同而誤以為它們來自同一經營者或有某種關聯(lián)。 2. 發(fā)音相同(呼叫相同)是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決定因素: 可能導致近似: 如果兩個商標發(fā)音完全相同,即使字形不同、含義有差異,但指定在相同或高度關聯(lián)的商品/服務上,仍然有很大可能被認定為近似商標。因為消費者在口頭呼叫、傳播、記憶商標時,主要依賴讀音。 例如: `“大白兔”` (知名奶糖) 和 `“大百兔”` (也用于糖果零食) - 呼叫完全相同,商品相同,極易混淆,會被判近似。 `“康師傅”` (方便面) 和 `“康帥傅”` (方便面) - 呼叫高度近似,字形故意模仿,商品相同,明顯構成近似侵權。 可能不構成近似: 字形和含義差異巨大: 如果字形迥異,且含義完全不同,指向明確且無關聯(lián),即使讀音相同,在非相同或非類似商品上,可能不判近似。 例如: `“蘋果”` (電子產品) 和 `“蘋菓”` (假設用于新鮮水果) - 雖然讀音相同,但字形略有差異(后者生僻),含義都指水果,但一個用在電子產品,一個用在農產品,商品類別差異巨大,消費者一般不會混淆來源,通常不判近似(但“蘋果”是馳名商標情況會更復雜)。 例如: `“長城”` (葡萄酒) 和 `“常誠”` (教育培訓) - 讀音相同,但字形不同,含義不同(一個是著名古跡/防御工事,一個是“經常真誠”),商品/服務類別(酒類 vs. 教育)完全不相關,消費者混淆可能性很低,通常不判近似。 含義起主導作用: 如果其中一個商標具有非常強的固有含義,且該含義與另一個商標完全不同,消費者主要依賴含義而非讀音來識別,那么即使讀音相同,也可能不判近似(尤其是在商品不類似的情況下)。 例如: `“熊貓”` (電視品牌) 和 `“雄貓”` (假設用于寵物用品) - 讀音完全相同。但“熊貓”是特指一種珍稀動物,含義獨特且深入人心;“雄貓”字面意思是指公貓。兩者含義差異顯著,指定商品也不同(家電 vs 寵物用品),混淆可能性較低,可能不判近似。但如果“雄貓”也用在電視上,風險就極高。 3. 商品/服務類別至關重要: 即使兩個商標讀音相同,如果它們注冊或申請注冊在《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中完全不類似(無關聯(lián))的商品或服務上,消費者通常不會認為它們來自同一來源,則可能不構成近似商標。例如,“長江”用于輪胎和“長姜”用于調味品。 如果商品/服務相同或高度類似(如都是服裝、都是飲料、都是軟件服務),那么讀音相同導致混淆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 4. 在先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 如果在先商標知名度極高、顯著性很強(如馳名商標),那么即使在后申請的商標讀音相同但字形含義不同,且用在有一定關聯(lián)甚至跨類的商品/服務上,也可能基于“混淆可能性”或“淡化、弱化馳名商標”的理由被駁回或認定侵權。保護力度更強。 總結與建議: 1. 同音不同字存在很高的近似風險: 在商標申請中,遇到與在先商標同音不同字的情況,風險是非常高的,尤其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服務上。商標審查員會重點考慮呼叫相同帶來的混淆可能性。 2. 綜合判斷是關鍵: 是否構成近似,需要綜合呼叫(發(fā)音)、字形、含義三要素進行判斷,并緊密結合指定商品/服務的關聯(lián)程度。不能只看讀音,也不能只看字形或含義。 3. 相同/類似商品上風險極高: 如果商品/服務相同或高度類似,同音不同字被駁回的概率非常大。 4. 不同類商品上需謹慎評估: 即使商品不同類,如果讀音完全相同,且字形或含義有一定關聯(lián)性,或者其中一個商標知名度很高,仍然存在風險。 5. 專業(yè)檢索和咨詢必不可少: 在申請商標前,務必進行專業(yè)的商標檢索(包括讀音檢索),不僅要查字形相同的,更要查讀音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最好咨詢專業(yè)的商標代理機構或律師,對擬申請的商標與在先同音商標進行全面的近似性風險評估。 簡單來說:同音不同字,在商標審查中是一個巨大的“紅燈”信號,尤其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極大概率會被判定為近似商標而駁回。除非你能非常有力地證明兩者字形、含義差異巨大,且商品/服務類別毫不相關,消費者絕無混淆的可能。但在實際操作中,規(guī)避讀音相同的在先商標是最穩(wěn)妥的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