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清算和破產清算一樣嗎?解散清算:指公司因某種原因解散(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并按照公司法的程序進行清算的過程。 破產清算:指公司被宣告破產時,依照破產法有關程序進行的清算過程。兩者的區(qū)別體現在清算原因不同、清算程序不同、清算組成員構成不同、債權人角色不同。 解散清算與破產清算的區(qū)別:1、清算原因不同 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營業(yè)期限屆滿、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決議解散、吊銷執(zhí)照或者責令關閉等;破產清算的原因是公司資不抵債、無力清償到期債務、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2、清算程序不同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是按照《公司法》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的,具有很大的隨意性。公司可以自行清算,不能自行清算的,債權人或者股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清算;破產清算應當嚴格按照企業(yè)破產法的程序進行,這是非常強制性的。 3、清算組的組成不同 公司股東可以擔任公司解散和清算的清算人,法院在必要時可以依法指定清算組成員;破產清算只能由法院依照企業(yè)破產法的規(guī)定,按照法定程序(抽簽)和方法,從破產管理人名單中選擇。 4、債權人的作用大不相同 公司解散清算時,債權人處于被動地位,清算程序受清算組控制;破產清算時,債權人組成債權人會議,參加破產清算程序,決定公司清算的重大事項,決定破產財產的分配和處理方案。 5、解散清算向破產清算轉變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guī)定,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fā)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產后,應當依照有關企業(yè)破產法的規(guī)定進行破產清算,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人民法院。 6、清算所需時間 企業(yè)破產清算的時間沒有法律規(guī)定,主要是因為企業(yè)破產的情況非常復雜,清產核資、通知債權人、會議召開流程比較復雜,少則半年,多則一年以上。實際上,一年以上的破產案件比比皆是。 如果企業(yè)需要自行清算,由于債權人公告的時間,最快需要2-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