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5%的征收率計算增值稅: (1)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自建或者取得的不動產。 (2)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不動產銷售。 (3)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中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項目。 (4)其他個人銷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不含其購買的住房)。 (5)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不動產經營租賃。 (6)小規(guī)模納稅人出租(經營租賃)其取得的不動產(不含個人出租住房以及住房租賃企業(yè)向個人出租住房)。 (7)其他個人出租(經營租賃)其取得的不動產(不含住房)。 (8)一般納稅人2016年4月30日前簽訂的不動產融資租賃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提供的融資租賃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 (9)一般納稅人收取試點前開工的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 (10)納稅人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 (11)一般納稅人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 (12)一般納稅人和小規(guī)模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選擇差額納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