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申請等待駁回復審要多久 依據商標法的規(guī)定,申請人對商標駁回決定不服的,申請商標注冊復審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四條 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商標注冊申請等待駁回復審什么意思? 商標注冊申請等待駁回復審表明該商標已被駁回,商標局不予注冊。顯示日期的,說明該商標已經超過復審的期限;還沒有顯示日期,說明該商標還可能在復審的期限內,如果商標注冊申請人需要復審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爭取商標注冊專用權。 日期應以商標局審查員發(fā)出《商標駁回復審通知書》或《商標部分駁回通知書》的日期為準。申請復審的日期計算方法為:自商標代理機構收到《商標駁回通知書》或《商標部分駁回通知書》之日起15日之內,如果商標代理機構未能收到上述文件,商標局以發(fā)文日(寄出文件的那天)推算1個月的時間視為送達。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的商標注冊申請等待駁回復審要多久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