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曼公司年審時間 開曼公司的年審是每年一審,但是年審時間和注冊時間沒有關系,無論公司幾月份注冊的,每年的年審時間為:該年的12月份-次年3月份。 開曼公司年審報稅逾期罰款明細: 3月31日之前 無 4月1日—6月30日之前 33.33%的年費 7月1日—9月30日之前 66.67%的年費 10月1日—12月31日之前 100%的年費 如果開曼公司逾期年審時間超過一年,該公司將會強制性注銷,公司的資產則歸于開曼群島政府所有。 開曼公司年審內容 1、政府牌照費:續(xù)期公司經營牌照政府費用 2、秘書地址:續(xù)期公司秘書、注冊地址費用 3、開曼公司良好存續(xù)證明 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 4、開曼公司董事在職證明 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 經濟實質申報 依照已經實行的經濟實質法規(guī),在2018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開曼公司,需要在2019年7月1日前達到經濟實質的要求。而對于2019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則必須在成立時就滿足經濟實質法案的要求。 如果是純粹控股公司,則只需要滿足簡化版的經濟實質法案要求(即只要在開曼擁有足夠的員工和辦公場所)。 對于選擇這一應對經濟實質法案的經濟實體,需要每間進行信息申報,主要為具體的服務內容、核心業(yè)務為何、從業(yè)務中獲取的收入數(shù)量、在開曼的實際辦公地址、員工人數(shù)等經營相關的信息。 開曼公司不申報經濟實質的后果: 如果開曼公司不符合經濟實質要求,將會被開曼當局處以高額罰款,第一次罰款12,000美元,第二次罰款將是第一次罰款的10倍,即12萬美元。 如果兩次罰款后開曼公司仍然不符合經濟實質要求,則可能會被開曼當局強制注銷掉該開曼公司。 經濟實質申報雖然導致經營開曼公司的成本增加,但是并不能抵消開曼公司的優(yōu)勢,如開曼公司不需要審計報稅,對于搭建VIE架構,實現(xiàn)海外融資上市的目的是非常有幫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