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應如何計算 2021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稱納稅年度)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shù)(稅率表見附件1),計算年度匯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納稅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已預繳稅額 年度匯算不涉及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規(guī)定選擇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所得。 個稅匯算清繳是什么 自古以來,老百姓都需要納稅,像在以前,有人頭稅,土地稅,戶稅,商稅,關稅等,而現(xiàn)在我們普通打工者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國家要維持正常運行,依法納稅也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而匯算清繳是針對綜合所得而進行的年度匯算,僅匯算納入其范圍的四項所得,不包括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也不包括納稅人選擇不計入綜合所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等。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公式是什么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