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稅額允許抵扣的范圍如下: 由于增值稅征稅范圍中的固定資產,主要是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因此,增值稅轉型改革后允許抵扣的固定資產也是上述范圍。準予抵扣的固定資產使用期限須超過12個月。顯然,房屋和建筑物是否包括在內,是增值稅與企業(yè)所得稅對固定資產處理的主要區(qū)別。 不得抵扣的范圍如下: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不得抵扣。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 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固定資產進項稅額不得抵扣。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 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固定資產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4、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個人擁有的應征消費稅的游艇、汽車和摩托車等物品與企業(yè)技術改進、生產設備更新無關,且容易混入生產經營用品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5、上述4項固定資產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固定資產的運輸費用,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增值稅抵扣規(guī)定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