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解讀:第二十條【股東濫用權利的禁止】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解讀】本條是對股東濫用的禁止和公司人格否定的規(guī)定。 一、股東濫用包括三種:一是濫用股東權利、濫用公司獨立法人地位和濫用股東有限責任。 二、濫用的損害對象有三種:其他股東、公司和債權人。 三、濫用的后果,給公司造成損失、給股東造成損失、嚴重損害債權人利益。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wǎng)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公司法解讀:第二十條【股東濫用權利的禁止】的內(nèi)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